走过炙热的七月,时间烧灼滚烫,路上仍旧匆忙,但回忆却送来凉爽。 在火热的七月,我们与金陵有一场盛夏之约。聚行业内实务专家及司法学者,携知识产权特别程序相关问题,在古都南京、玄武湖畔,与上百人共赴一场IP盛筵。 玄武湖上的古城墙,每一块古砖都默默地记栽着历史的变迁。南京有着7000多年文明史、近2600年建城史和近500年的建都史,“六朝古郫”“十朝都会”“天下文枢”,每一个美誉都是历史给这座城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出部署:一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一视同仁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制定完善专利、商标、版权侵权假冒判断、检验鉴定等相关标准。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罚严惩各类侵权违法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快
“奇虎360”撤诉“留学360” 5000万元财产解除冻结 7月19日消息,长达一年的“奇虎360”起诉“留学360”商标侵权一案尘埃落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奇虎360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同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解除“留学360 ”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2018年7月,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将上海叁陆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
加拿大完全加入《专利法条约》 继上月完全加入有关商标的《马德里协定》《新加坡条约》和《尼斯协定》后,7月10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宣布消息称,加拿大已对其专利法颁布了新的修正案,使其能够执行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专利法条约》(PLT)。加拿大政府已在其官方报纸《加拿大公报》(Canada Gazette)第二部分中公布了新的《专利规则》(PatentRules)和《专利
欧盟对亚马逊启动反垄断调查 7月1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启动反垄断调查,以评估亚马逊在使用其平台上独立零售商的敏感数据时是否违反欧盟反垄断法律。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反垄断调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关于亚马逊与独立零售商达成的允许亚马逊分析和使用独立零售商数据的协议;其次是调查亚马逊如何利用收集到的数据来完成一款购物程序__“Buy Box”赢家,该程序可让消费者将特
首尔半导体公司起诉德国Conrad公司专利侵权 7月11日,韩国LED制造商首尔半导体公司在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向德国电子产品零售商Conrad公司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称Conrad销售的背光式手机(backlit mobile phone)中的LED侵犯了其涉及LED光提取技术的专利。首尔半导体公司称,这种技术可大幅提高手机的亮度,并表示,我们已经警告全球手机LED背光模块供应商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四川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最高给1000万元年度奖励 7月11日,成都市科技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金融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鼓励知识产权成果在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技术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完成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交易,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变现”。这是四川省首次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进入
科睿唯安CompuMark发布2018年中国海外商标申请数据 近日,全球智能信息服务提供商科睿唯安旗下的CompuMark在2019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发布了最新商标数据,统计了2018年中国大陆主体海外商标申请的一系列相关数据。 该发布显示,2012-2018年,中国大陆主体涉外商标申请量逐年持续稳步地增长,6年间申请量几乎翻了4倍。2018年,中国大陆主体海外申请注册机构前十名榜单新旧更
和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一样,欧洲专利局也在追求效率的提升,尽力避免重复其他专利局可能已经完成的工作。 此前,除了与世界上其他许多专利局一起参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计划(PPH)外,欧专局还可能要求欧洲专利申请人向审查员提供检索结果,该结果应包括其在其他专利局平行申请的同族专利相关发明。 根据欧专局主席的最新决定,随着各国专利局内部合作的不断推进扩张,欧专局将自行进行相关检索。因此,今后在大多
据报道,Crocs在全球已售出3亿双鞋子,但其在将自身鞋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予以保护时却遭遇打击。欧盟普通法院2018年3月14日维持了撤销Crocs的欧盟外观设计注册的决定,理由是该外观设计在注册前就已经被公开,具体涉及三个方面:在网站上展示了该外观设计,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场游艇展上展出了该外观设计,以及应用了该外观设计的鞋类产品已经在售。 由此可见,保持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对于申请专利至关重要
ECTA于1980年成立,旨在为商标代理人、商标及其他领域的律师、工业代表等从业人士提供互动交流的平台。此后,ECTA的会员和活动慢慢增多,国际化程度也日益提高。 第38届欧洲商标协会(ECTA)年会于6月26-28日在苏格兰爱丁堡举行,来自全球各地约850名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参加此次会议。ECTA主席Sozos-Christos Theodoulou表示,ECTA年会希望给参会者提供机会参与当前
据了解,目前四川全省的专利代理机构共有104家,办事机构有51家,全省职业专利代理师达636人,行业从业人员超过2700人,专利申请代理率达到66.38%。 为了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提升地方知识产权发展水平,6月24日-2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2019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在四川隆重举行。此次“万里行”活动在成都、德阳和绵阳
6月23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China IP)主办的“2019中知实务论坛——专利审判实务难点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召开,来自司法界、产业界、实务界、学术界人士在论坛上,就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高额赔偿问题展开了讨论。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一起涉及“电子自动收费车载单元的太阳能供电电路”发明专利的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起诉,维持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即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这
厘清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方式,能够为完善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奠定基础,对于公正高效地处理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尺度,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且案件特点越发突出,多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个罪名上,犯罪金额不断增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侵权方式普遍,知识产权犯罪往往通过网络的方式完成由
在中国,专利权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权无效决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到底应当作为民事纠纷案件对待还是应当作为行政纠纷案件对待,对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 明确这个问题,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专利权无效案件中是否应当作为被告,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变更专利权无效决定的结果,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确定专利权效力,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对专利权无效抗辩作出裁决等问题,均具有
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专利法》立法过程中就确定了专利权效力的最终确定权应归于人民法院,只是囿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才形成了专利权确权特别是专利权无效程序现行的繁琐制度模式。在之后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尤其是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一个败诉行政案件——“惰钳式门”专利无效案前后,专利复审委员会逐渐提出“不应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发明专利无效案件的被告”的观点。 一、从《专利法》立法谈起 在《专利法》起草过程中
1992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2000年《专利法》第二次修改,两次修法都主要是为了适应国际规则。这两次《专利法》修改之后,多名中国专利局的专家在讲解、宣传《专利法》时,发表观点、表明态度,相关争论一直都在。《专利法》第二次修改之后,人民法院推行“大民事”审判格局,针对专利权无效这种行政案件是归民三庭审理还是归行政庭审理的分工问题,在法院内部引发了不小争论,一直持续到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出台。
2009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从适应国际规则转向满足本国发展需要。随着诉至法院的专利权无效案件大量上升,有关“将专利权无效案件的性质确定为民事案件,不应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讨论也达到高潮。在《专利法》修改过程中,曾经有过试图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研究报告的意见,对专利权无效案件性质作出明确的条款规定,但相关内容最终未被立法者采纳。 一、国知局发表专题研究报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从2011年启动《专利法》特别修改的准备工作,到201辟正式启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樹是出要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举雖赔偿低、成本高、效果差”的问题,到提出“要显著提高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数额”“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中间不断发生着变化。期间,对于专利无效案件的性质、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案件中要不要僧皮告的问题,也一直争论不断。但是,这些问题在《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并没有体现。 近期,
从上述历史回顾不难看出,我国《专利法》实施三十多年来,关于专利无效案件性质的讨论之声从未平息: 首先,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专利法》立法过程中就确定了专利权效力的最终确定权应归于人民法院,只是囿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才形成了专利权确权特别是专利权无效程序现行的繁琐制度模式。几十年来,许多国家围绕此制度作了各种形式的探索和改革,而我国老一代专利法专家如汤宗舜、赵元果、张遵逵、贺儒英、吴伯明、文希凯等
行业浸淫多年百炼成钢 David Lossignol先生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从业经验。毕业于法国尼斯索菲亚-安提波利斯大学法律系之后,他还获得了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和法国斯特拉斯堡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PI)的文凭。Lossignol先生于1999年开始在Virbac公司实习,2001年正式担任该公司商标和域名顾问,2002年升任公司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起草和谈判协议;从2006年开始,他开始担任
数年前,一家美国IT巨头公司曾欲与我国的一家国有企业洽谈专利交易项目。然而,该公司总部的高管及一位内部资深律师前后三次来到中国,却因核心交易架构分歧而无法推进交易,通过其中国公司推荐聘用的中国律师也未能给出有效建议,这让美国总部的这位律师十分苦恼。经人介绍,该律师与金玲进行了30分钟通话,咨询完成这次专利交易的解决方案。通话结束后,该律师由衷感叹:“这30分钟通话的价值,远远超过我之前三次来中国谈
关键词 人工智能 AI数据 当下人工智能的开发巳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它的应用正在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当领域中,包括交通运输、金融、医疗、制造业等。人工智能正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全方位的变革,毫不夸张地说,人类已经进入了人工智能的时代。 人工智能的大多数应用需要“大数据”支持。没有大数据的积累,机器就没有学习的对象,就无法进行分析、判断,也就无法模拟人的思维决策。换言之,没有高质量、丰富的
·在一定程度上,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能够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并影响着市场利益的分配。 ·司法有责任对新兴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创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创作性并不能以视频时间的长短来衡量,时长仅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 ·创作是一个取舍、选择、安排和不断创造的行为过程,著作杈法所保护的是智力成果,而非单纯劳动成果。 ·游戏短视频本身具有娱乐休闲的特点,消费群体也主要是青年人,因此不能以传统文
合理保密措施的法律意义深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基础的影响。不同法学理论的侧重点不同,例如财产法理论的重点在于保护信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有价值信息而享有排他权,反不正竞争法理论则侧重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将合理保密措施规定为独立要件,但是未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并且涉及合理保密措施的司法判决也没有提供具体指导。 本文要点 ·由于不同法学理论的侧重点不同,相应地,合理保密措施的法
关键词 专利法 基础研究 开放许可 专利制度的目的在于赋予发明创造排他性权利,使发明创造人或投资者通过市场方式获得经济回报,进而激励创新与投资。同时,专利制度还可以引导发明创造人公开其发明创造,以避免重复研发,增加人类公共科技知识库存。基础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基础科学研究成果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揭示自然现象或自然规律的科学发现;二是利用自然
关键词 直播 回看 信息网络传播权 前段时间,全球瞩目的中国国际电胃视台(CGTN)主播刘欣与美国FOX商业频道主播翠西·里根的辩论,CGTN因未获得FOX电视台授予的节目版权而无法直播,仅能提供实时报道。一场主播约辩的电视直播也有版权,就连作为参与方之一的CGTN也不能擅播,国人在感受两国主播论辩气场的同时,无疑又被上了一堂版权课。那么,虽然不能看直播,但完整回看论辩实况是否不成问题?想必很
关键词 国名 商标 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这是对国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问题的
关键词 数字营销 新零售 证据搜集 相比于电视广告、杂志广告等传统营销方式,新媒体的涌现使得现代营销方式更加丰富多样。从微信、微博等品牌公众号营销,到直播、视频聚合平台贴片广告及电影贴片广告,再到时尚博主KOL(Key Opinion Leader,关键意见领袖,被定义为:拥有更多、更准确的产品信息,且为相关群体所接受或信任,并对该群体的购买行为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带货(网络流行词,指明星等
关键词 在先使用 未注册商标 司法保护 着国家对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倡和推动,以及商标价值的日益凸显,商标越来越受到重视。经营者更倾向于将其已使用的商业标识注册为商标。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亦推动了国内商标注册量的进一步提升。然而,基于诸多原因,如在先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注,或基于缺乏显著性而被商标局驳回等,一些已经使用的商标往往无法获得注册,但由于已经使用的品牌已经在消费者群体中形成相应的忠诚度和
关键词 外观设计 一般消费者 设计人 创造性 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时,应当基于涉案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不同种类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作为某种类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应当具备下列特点: 第一,对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相同种类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例如,对于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