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
二、罚款设定、一般威慑与过罚相当
三、基于违法行为性质区分设定数额罚与倍比罚
四、直接逐利性是核心判断标准
五、认知不足时数额罚与倍比罚可组合设定
六、结论
法治是最好的(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