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录音资料属于视听资料,而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1995年最高法《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下称《1995年批复》)与2002年最高人民法(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