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盐池县检察处改称盐池县人民检察署,为县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县人民检察署初建时,主要职能是配合公安局、法院调查搜集镇反、土改等运动中反革命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材料,有重点地进行检察(试读)...